灭火时,可手提或肩扛灭火器快速奔赴火场,在距燃烧处5米左右,放下灭火器。如在室外,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使用的干粉灭火器若是外挂式储压式的,操作者应一手紧握喷枪、另一手提起储气瓶上的开启提环。如果储气瓶的开启是手轮式的,则向逆时针方向旋开,并旋到高位置,随即提起灭火器。当干粉喷出后,迅速对准火焰的根部扫射。使用的干粉灭火器若是内置式储气瓶的或者是储压式的,操作者应先将开启把上的保险销拔下,然后握住喷射软管前端喷嘴部,另一只手将开启压把压下,打开灭火器进行灭火。有喷射软管的灭火器或储压式灭火器在使用时,一手应始终压下压把,不能放开,否则会中断喷射。

干粉灭火器扑救可燃、易燃液体火灾时,应对准火焰根部扫射,如果被扑救的液体火灾呈流淌燃烧时,应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并左右扫射,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如果可燃液体在容器内燃烧,使用者应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晃动扫射,使喷射出的干粉流覆盖整个容器开口表面;当火焰被赶出容器时,使用者仍应继续喷射,直至将火焰全部扑灭。在扑救容器内可燃液体火灾时,应注意不能将喷嘴直接对准液面喷射,防止喷流的冲击力使可燃液体溅出而扩大火势,造成灭火困难。如果当可燃液体在金属容器中燃烧时间过长,容器的壁温已高于扑救可燃液体的自燃点,此时极易造成灭火后再复燃的现象,若与泡沫类灭火器联用,则灭火效果更佳。
干粉灭火系统储存装置宜由干粉储存容器、容器阀、安全泄压装置,驱动气体储瓶、瓶头阀,集流管、减压阀、压力报警及控制装置等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干粉储存容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驱动气体储瓶及其充装系数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的规定。
2、干粉储存容器设计压力可取1.6MPa或2.5MPa压力级,其干粉灭火剂的装量系数不应大于0.85,其增压时间不应大于30s。
3、安全泄压装置的动作压力及额定排放量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干粉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GB16668执行。
4、干粉储存容器应满足驱动气体系数、干粉储存量、输出容器阀出口干粉输送速率和压力的要求。
干粉灭火器又称粉末灭火剂,可灭A、B、C类的火灾。该产品广泛用于油田、油库、炼油厂、化工厂、化工仓库、船舶、飞机场以及工矿企业。

注意事项
1.干粉灭火剂不能与蛋白泡沫和一般泡沫联用。因为干粉对蛋白泡沫和一般合成泡沫有较大的破坏作用。
2.对于一些扩散性很强的气体如:氢气、乙炔气体、干粉喷射后难以稀释整个空间的气体,对于精密仪器、仪表会留下残渣,用干粉灭火不适用。
干粉灭火器内的粉末主要是由无机盐(如碳酸氢钠、磷酸铵盐等)作为基料,并添加防潮剂、流动促进剂等添加剂混合而成的干燥微细固体粉末。根据灭火剂成分不同,可分为BC类(碳酸氢钠为主)和ABC类(磷酸铵盐为主)干粉灭火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