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的股东会议决议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会议由出资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公司转让要什么程序 公司转让主要是将公司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也就是股东转让其持特有的公司股权。 根据我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一般要经过以下程序: 1、股东会讨论表决 欲转让出资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转让出资的中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 2、资产评估 转让出资中对涉及的国有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进行资产评估。 3、签订转让协议 4、出资证明更改及登记 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给受让人发新的出资证明书,并记载于股东名册。 5、表决公司章程 召开股东会议,表决修改公司章程,必要时变更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6、工商登记注册 就公司章程修改、股东及其出资变更、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商注册登记事项变更。 7、转让出资公告 必要时进行转让出资公告。

形式要件 股权转让除满足上述实体条件外,一般还具有形式上的要件,所谓股权转让的形式要件,既涉及股权转让协议的形式缔结;也包括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登记或公正等法定手续,对于股权转让的形式要件,许多国家的公司法都作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