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取得的一种行政许可证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颁发机构为我国新闻出版及其所属的省级新闻出版局,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从事出版、印刷、发行、销售、进口和出口等出版物相关业务活动。
进出口权办理需知
,所谓的进出口权,全称是指自主经营进出口经营权。进出口权是指进出口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的资格,申请进出口权办理需要经过一个比较复杂的审批办理过程,拟申请进出口的企业同时得到市商务局、市/分区海关、检验检疫局、外汇管理局、电子口岸等相关部门的批准,并拿到上述部门审批各类证书后,才表示公司拥有了自营进出口的权利。
其次,企业先要申请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步骤如下:
1,先去工商局给营业执照做增项(经营范围须包含“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业务),然后去外经贸局外贸科进行备案。企业到外经贸局备案,需要提交材料包括:网上提交打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个体工商户可免交);个体工商户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原件);外资企业先变更营业执照及批准证书,再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原件)。
2,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在正常开展外贸业务前,企业还需办理:
所在地海关注册登记;到所在地外汇局,取得核销号码;省海关金关中心IC卡录入;省技监局网上认定盖章;所在地工商局、税务局网上认定盖章;省海关金关中心开卡;所在地外经贸局网上审核盖章;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审批盖章;材料送回所在地海关审核认定;海关IC卡开通使用;企业将海关注册登记书传真到市外经贸局以便今后统计管理。
再次,在办理时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国税正副本原件;
开户行许可证原件;
公司章程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财务、报关员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公章,法人私章;
租赁合同原件;
批准证书原件(外资公司需提供);
提供公司办公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
提供公司名称、地址的英文准确翻译;
报关员证、报关员卡、外汇核销员(如果没有不用提供);
办公室、厂房、主要产品的照片(电子档和纸质档都要)。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前提要求:
1、场地:用途性质及消防无要求,仓库不强求,使用面积不少于60平;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具有立区域,每超出150平,增加一名有执业药师资格或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
2、人员:至少配备2名具备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
3、企业负责人及质量管理有执业药师资格证;
4、设施:场所应有调节温、湿度的设备。安装空调,有阴凉柜、玻璃门、窗、等与外界有效间隔的设施。类似超市的管理系统;
5、流程:网上或现场申请→审查材料→现场验收→作→核发许可证;周期3个月左右;
6、深圳市药品行业从业人员单位名称应与申请企业一致;
7、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
①场所平面图须注明详细地址、使用面积及药品分区情况(RX,OTC,非药品区等);
②有仓库的提交仓库平面图,仓库平面图要有“三库五区”标识;
8、营业场所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①自有: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
②租赁:租赁凭证,场地明
9、委托供货企业配送药品的备案材料(单体药店自行设仓的除外):
①《备案申请表》2份;
②与供应商签订的委托配送协议复印件;
10、经营药、甲类非药的药品零售企业,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12、经营乙类非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农村乡镇以下地区设立药品零售企业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配备业务人员,有条件的应当配备执业药师。企业营业时间,以上人员应当在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