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轨胶轮车安全运行措施
1、车箱内装设备及零散的工具时进行有效的捆绑,防止在运输当中将设备或工具甩出车外或磕碰坏。
2、司机驾驶时,右侧面向前进方向,与前进方向垂直。
3、无轨胶轮车先鸣笛两声再低速行驶通过,并时刻观察周围情况,车辆拐弯时低速行驶。
4、车辆行驶过程中,应经常注意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柴油机水温应保持在75℃-95℃的范围内。
5、油箱的大注油量不得超过8h的用油量。
6、行驶过程中应注意车辆各部工作状况,若发现不正常声响,应停车、稳固车辆并及时检查和排除。
7、转弯时应减小油门降低车速,严禁急转弯。
8、在转弯、能见度低的区域、上坡和下坡时需多次鸣喇叭,防止意外伤人。
9、无轨胶轮车行驶时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无轨胶轮车运料期间,由当班班组长提前派专人在运行路线两端及路口设置警戒,运行期间严禁有人员站立或通过无轨胶轮车行走路线,由当班组长亲自把关,否则不准运行。车辆通过作业地点,作业人员停止作业,站于车辆行驶距离和车载设备倾倒半径以外的安全地点,待车辆通过后再进行作业;如行车过程中遇到行人,减速、鸣笛停车,待人员通过后再继续行驶。
无轨胶轮车安全运行措施
1、交叉点、弯道、硐室、风门、前方有车辆、设备等物料及人员或视线有障碍时,提前鸣笛减速。19、人员在车辆行驶线路作业时,对胶轮车悬挂停运牌(禁止胶轮车运行)。
2、井下巷道坡度大于车辆额定爬坡能力时,禁止行驶。特殊作业编制专项措施,采取辅助牵引。
3、车辆下坡行驶严禁空档滑行。
4、车辆由联巷、躲避硐室、非主干线进入主行车道时,鸣笛、变光,确认主车道无车辆通过时再慢速驶入。
5、井下交通管制时,所有车辆按管制时设置的交通指示标志行车。
6、井下车辆停放时,停放在躲避硐室或宽敞、不妨碍行车的安全地点,严禁随意停放车辆。
7、长时间停车熄火并进行安全驻车制动,不得关闭灯光,并在车辆后方设置明显的反光标识牌。遇特殊情况需在斜坡上停车时,除进行安全驻车制动,还要采取防止车辆下滑的措施 。
无轨胶轮车安全运行措施
1、司机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接班后认真检查其车辆是否完好。在接班或运行当中出现什么问题,向队部汇报并做记录。
2、司机熟练掌握运行线路的变化,并及时发出信号或减速。
3、如果警戒不到位,造成运行区间有人,无轨胶轮车行驶过程中发现前方有人时,立即停车采取制动措施,待人员通过后方可继续通行。设备运送到距位置10m时,鸣笛减速停车。
4、卸放物料时,清理闲杂人员;卸料时,卸料人员轻拿轻放,严禁乱丢乱放,严禁在斜坡停车卸料。
5、车辆严禁在0℃以下的环境中长时间停放,若暂时不使用,停放在地点,并每个月运行一次。